米乐m6官网.当年著名作家唐国明为啥不北漂是因为他见证过北漂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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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在本篇正文后,可以了解我出版的书与我的思想,及我开创的鹅毛诗、再现曹雪芹文笔、半途主义、诗意流。)

  【半途主义就如主张“思危奋发图强、修德安和天下”的唐国明在《坚守在长城要塞上的士兵》与《零乡》书中表达的那样:不在过去,不在现在,不在将来,只在途上;不在别处,不在远方,只在路上;不在故乡,不在他乡,此刻只在半途之上。】

  自1998年后,每次去北京,总想起北漂诗人曾先生在北京西山八大处那个酒店里对他流浪经验的诉说,他的诉说击痛了我。以致多年以后,通过网上对他的了解,为了再现从程高本《红楼梦》后40回发现的曹雪芹文字做些操练,便用自己的文字组织能力,以诗意流的形式完成了他的诉说与告白,每读一次就会痛心一次。他的诉说与告白可以算是那批北漂诗人的代言,所以将其命名为《我为什么如此诗歌》附在此处,供读者参阅,以便了解那批1990年前后北漂诗人的生存状况。

  我真不知道,我是最伟大的懒汉诗人,还是最光荣的农夫智者。首先感谢那些世俗包容了我,使我能这样活着。我是一只天鹅,像一个浮出梦境的泡沫。物价年年飞涨,我因为歌诗而贫穷,因为贫穷而饥饿。我想赚钱。我带着写不完的诗在各地流浪,有时也去卖唱。这时,距离我成名已有多年,我却从来没有过上安定的生活。我这名“伟大诗人的人”毫不掩饰自己对金钱与性的渴望。尽管我常常辩解自己不算功利,诗人毕竟是有尊严的,但只要开始聊天,我总是一直重复这句话:“我就是一个伟大的社会寄生虫。”我比这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坦白:“我不想做体力劳动,我不想参加奴隶一样的工作,我就想想王一样自由自在地写东西。”

  我记得,那一年的春天,我租了一间鼻孔般大小的出租屋,过得非常穷困潦倒,有时候甚至一天连一顿饭也吃不上,因为心中有一种对理想的追求,也就并不觉得有多么苦。为了生存,我开始不顾旁人的歧视,勇敢地背着吉他上街卖唱。就这样,在一种浑浑噩噩的状态下,复一日毫无意义地延续着自己卑微的生命。从我出生的第一天起,我实际上已经开始了漂泊。从此开始,我就成了一个没有故乡的人。一直到现在,差不多整整三十年,我再也没有返回过那个小山村,那个留下我童年记忆的地方。多年过去了。多年的东奔西走,让我知道,对我来说,漂泊是我与生俱来的命运,是不得不为之的选择,是一种性格和人生经验的必然驱使。回顾多年前从出走的那一天早晨,我觉得,多年的漂泊或者流浪,给了我许多快乐和收获,也给了许多损害的痛苦,它们之间,互相交织互相补充。在现实生活中,我觉得我一直是一个穷人,一个怀才不遇的边缘人,一个没有任何希望没有任何资源的多余人。我既找不到可以安身的家园,又找不到可以安身立命的家,我甚至找不到一个可以爱的女人。我是一个天生在路上的人,漂泊是我的职业。诗歌在我的精神世界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它超过我对爱情和金钱以及社会地位的追求。我至今末婚;无职业;无房子;无固定经济来源;无固定住所;无固定生活地点。为了生活,除了写诗歌有时候去街上卖唱。

  为了自己的诗歌理想,我像一束小小的捧在傻瓜手中的灯火,行走于可能随时熄灭的黑夜。我必须向着天空不停地仰望,我必须向着大地不停地歌唱。我将继续活着,直到某一天被方块字砌进虚无的深渊。我只属于泥土和小草,我想去一个没有任何人住的地方,永远不要被认同,永远不要被接受。我的被承认和被接受,将是我最大的耻辱!我没有故乡,我的故乡,在迁徙的路上。我没有避风港,我的避风港,是秋风中候鸟的翅膀。只有走在路上,我才觉得自己又回到了故乡。我始终徘徊在流浪与讲述之间。流浪是我的粮食,诗歌和讲述是我的产品。我依旧憧憬未来,依旧一直生活在路上。活着,对于我而言是种折磨,可对于那些并不是太熟悉我的朋友而言,认为活着是一种自私的索取。我就是那个酒鬼、寄生虫、,经过多年教育出来的废品。别人的劳动在给自己带来快乐时也带来收入。而我的劳动,给自己带来的,更多是痛苦或者贫穷与寂寞。

  我似乎需要借助酒和性才能重返“文明人”的世界。我常年混迹于社会主流之外,不事产业,动辄买醉;我不偷、不抢、不抽,一个失败的好人形象。我不仅在生活里冒险,也在诗歌中冒险。一个在诗歌上富有的人可以是一个乞丐,这成了我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向上的门和向下的门都朝我关闭,我找不到钥匙,除了在诗里,至少诗歌的门是向我打开的。我将自己彻底置于一种失败者的行列,并且觉得失败得还不够。我的日历上只写着“现在”“目前”“今天”“此刻”,我的酒和性经常处于匮乏状态,干了上顿没下顿。选择做一个诗人本身,都显得那么疯狂,像是一种奢侈的冒险。而社会的“底层”,正是疯子们的天然居所。诗歌也是“事物”,但是很轻很轻,它是用语言做成的,像空气。我在生活上肯定不是一个让人愉快的人,我的生活态度就像一段墓志铭。承认在生活上的失败是件聪明的事,承认我无法胜任正常人的工作、学习、生活也无可厚非。但人可以张开左手紧握右手,也可以张开右手两手空空,没什么了不起。我认为被称作疯子的人是无辜的。我喜欢过危险的生活。我似乎想要放声大哭,因为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干,因为这么干并不能给我带来任何好处,只能证明我的疯狂和绝望,以及我对这个世界的强烈不满。

  女人和诗歌,就像燃烧在我心中的两团火焰。是我醒来的时候了,是我学会彻底放弃的时候了。我想推翻一切诗歌正史,对一切已有定评的诗歌,进行新的重估。我想鼓动一切诗人去街头唱诵自己的诗歌。但转念一想,只觉得人生是一片虚无,只觉得自己从一个地方跑到另一个地方,其实并没有多大意义,只不过从一片虚无走向另一片虚无。

  什么都在变,不变的是我。除了死亡,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拯救我。我看起来像个孩子,满脸的纯真、无邪、无助及迷茫。我弹着吉它卖唱,我流窜各地,酗酒、与女子寻欢,欠债、遭人毒打、露宿街头。我声称,老子喝酒从来不掏钱。我像一只杯子,我是透明的而又容易被人击碎,我想保存自已的伟大,但在现实的旋涡里,打几个转就能让我找不到方向。我说自已是个寄生虫、懒蛋、坏人,我从来不为自已辩白,但是,你们必须承认我是个诗人。对我来说,生命永远像一次旅行,只有在路上才会找到感觉。女人喜欢的是有钱的男人,挣钱就是才华。我讨厌那种什么也没有,却总想与女子寻欢的男人。

  四处都像天上,四处都很荒凉。每个人的肉身,不是像废墟工厂,就像发着恶臭的垃圾场。我想把自己的身体卧成写诗的笔;我想要灵魂不死的万世流芳,我想要蓝天白云清风明月的故乡。

  人生的虚无,写诗的无用和无意义,是我永远所无法摆脱的。我过着没有尊严,没有明天的生活。在没有尽头的路上,在轮船甲板上,在车站的购票厅,在车厢内,我哭泣、发呆。我不顾一切地狂呼“我不相信”,不顾一切地烂醉如泥,不顾一切地夜游,不顾一切地再次出发。

  不是时间不等人,而是人不等时间。经过这么多年以后,一个人诞生了。经过这么多年以后,一个人长大了。经过这么多年以后,一个人死去了。我除了写诗,我什么也不干。

  面对九流三教,才俊佳人,商人老板,我总有种像从天空回到大地一般的失落,我总显得与他们格格不入。在各种交际活动中我在这些人中,基本上没有什么女人对我感兴趣,也没有什么男士愿意和我交流。如我常常对人所说的,我到哪里都只是行尸走肉,我到哪里都只是为了打发日子,我到哪里都只是为了像一条狗一样活着!我便坐在我选定的临街靠窗的椅子上,说不上发呆,说不上忧郁,说不上任何可以明确的感情,任由一种深深的无奈像雪花一样从天花板上飘下。

  有些植物适于在旷野的风雨中生长,有些植物只能生活在温室。有时由于喝酒过量,常不可避免地陷入没有食欲、没有狂燥,心情悲伤的境地;只觉得人生艰难虚无,只觉得想要向着这个不属于我的世界狂吐!我只想远离这个世界,但又不可能完全远离。不该经历的经历了,该经历的已索然寡味。从成天睡懒觉到整日愁眉苦脸,我依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丑,在世界的大舞台上不知所措。再没有比我更穷的了。我是一位深夜流泪的人,半夜唱歌的人,深一脚浅一脚赶往目的地的人,饥饿的人,逢酒必醉的人,流浪多年的人,被一些人民群众视为疯子的人,显得无畏、实则有畏的人,关心他人的人,关心自己的人。我一律衣服当裤子,裤子当衣服穿,外穿或戴在头上。

  一条大河在东西方奔流,这就是酒的大河,也是艺术之河。我书桌上躺着诗稿,洁白而丰满,胜过万千清风明月一样的女子。人们选择钱权,诗人选择吃诗。一个诗人在哪里都是行尸走肉,事迷权贵,浪得虚名,他最终都是一堆狗屎而已。我喜欢我吹箫的姿态,我也喜欢我卖唱的姿态。我有着狼与狐狸式的聪明和狡猾。十多年的流浪生活,我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如何顽强地活下去。

  我要把音符从吉他的弦上解放出来,把歌从喉咙里解放出来,把酒从瓶子里、桶里、易拉罐里解放出来。自由到死,为自由而死,不自由我就不活。流浪,就是解放自己解放自由。如果全世界只剩下最后一个诗人,那么这个人就是我。如果你来世投生于遥远的天外,那么,就算隔了浩瀚的时空,你喝下七八千碗汤,渡过了波涛汹涌的忘川,哪怕那时你长了六万条腿,九亿只眼睛,但你仍会为没钱而大哭。

  人不过只是一只名利场上的走狗,或者是别有用心之人事先已设计好的走狗。我只想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平凡的人,有一颗不无自私但是善良的心,有一种不想被任何权力的自由意志,有一种可以宽容别人同时能自我反思的灵魂!也许我做不到,但我希望我能做到!我觉得我不必去凑任何热闹了,我觉得我可以不再写诗了,因为诗,或者诗人,终于让我厌倦了!让我觉得,我没有必要再这样没有任何原则,或者既使有原则,也只不过是某些人手中的玩物,并无任何终极价值、终极意义可言。希望我能活五十岁,希望我能远离一切的力量,希望我能远离那些打着艺术的名义却干着同艺术无关的肮脏勾当者的有意无意的陷阱,希望我能写出无愧于自己和文学的力作,哪怕它不能发表,无人承认,没有任何实用价值!虽然我想成为诗歌英雄,但到哪,只不过是天天喝酒写诗睡觉混日子的行尸走肉。

  我只想留下不朽的诗篇,闪光在黑暗的角落。林子依旧是多年前的林子,我依旧是多年前的游子。总有一天,我会让白天的小路认识我黑暗中的脚步,我会让山河成为我真正的朋友。我无业无妻无子,我有工作,我不工作;我可以结婚,我不结婚。我不做梦,你们就不能醒来。我不沉默,你们就不能歌唱。我不自我放逐,你们就永无归宿。在我的睡梦中,有时候我会模仿一只记忆中的天鹅,使劲地伸出双臂,双腿悬空,在故乡的田野与小溪上低低地滑翔。

  我是脱离了人去看待一个诗人,脱离了人去做一个诗人。有人说我是魔鬼,倒没见我去害人。别人不敢做的,不敢说的,我敢于坦露。我很低能,很弱智,一个诗人,就是一个长大了的孩子,一个长不大的而已。上天入地的诗歌,代表诗歌的神性和崇高。直抵下半身的诗歌,写出了一个人本能和的存在。一个真实活着的人,必然不是迎合大众口味的人。我会有很多喜欢我的人,也会有很多讨厌我的人。喜欢我的人,是因为在我身上,寻找到了“自己”某些相似的影子,于是亲近。不喜欢我的人,是因为在我身上看到了自己不喜欢的那个“自己”。是不是没人看,我就不写了呢?不思考了呢?我今天不思考,不写,明天肯定还是要思考还是要写的。因为乐趣,人做事的动机,一是趣味,二是目的。趣味来自天性,目的来自功用。我就像个文本,很多人都对这样一个人充满了好奇和探询的。心里有什么,就见到什么。我是一个把生活出卖给诗歌的人。真实的并不一定就是清风朗月的。我应该像一个山里人,在这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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