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两周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班要求而暂停办班的学员,请在停办两周内到教务处办理转班或者退学手续。
1、开学返校前一周,师生居家开展测量体温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要检测抗原或核酸,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须如实报告班级,延迟返校。开学后,若出现发热等有关症状,须在家观察,等身体适宜方可上学。
2、学员对参加学习和各项活动,可能发生的人身意外风险要有足够的了解,并承诺因个人年龄及自身健康等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与学校无关,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4、各班若组织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必须报教务处批准,并认真做好安全措施工作。身体健康原因不适宜外出的应坚决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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